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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華人觀賞石協會章程(澳门版)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3/16 23:12:19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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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名稱、宗旨及會址 本會中文名稱為“世界華人觀賞石協會” 葡文名為“Associação Mundial das Pedras Ornamentais” 英文名為“World Ornamental Stones Association” 英文簡稱為“WOSA”, 是由與世界觀賞石行業有關的企業、單位和觀賞石愛好者自願結成的非牟利社團。 第二章 宗旨 1. 團結世界華人中從事賞石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推動世界華人觀賞石事業和產業可持續發展。 2. 發揮與政府的橋樑作用,貫徹觀賞石行業的相關政策和法規,加強觀賞石行業的自律、協調和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本會設於澳門商業大馬路澳門財富中心五樓。 第四章 組織架構 1. 本會之組織架構包括: 任期為五年,期滿改選,可連選連任。 第五章 會員大會 1. 會員大會為本會之最高權力機構,會員大會每年舉行一次,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會員大會主席團設主席壹人、副主席若干人(取單數),由現屆理事會協商推舉正、副主席候選人名單交會員大會通過產生。主席團互選產生正、副主席。 2. 會員大會之召集須最少提前八日以透過簽收之方式而為之,召集書內應指出會議之日期、時間、地點及議程。 3. 若有超過三分之二會員人數或按理監事會聯席之書面要求,可召開會員特別大會,處理非常事務; 4. 會員大會職權為: 一、 通過、修改章程; 二、 選舉理事會及監事會; 三、 審議及議決上年度工作報告及賬目報告; 四、 通過年度工作計劃預算及工作報告、會計報告和監事會提交的意見書。 第六章 理事會 1. 理事會為會員大會閉會後之最高執行機構,理事會由理事長壹人、副理事長及常務理事若干人組成,總人數為單數,成員先由會員大會選出,各職銜由理事互選產生。 2. 理事會的職權: 一、 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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