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篇文章《也谈“瘦、皱、漏、透”》中,对张源教授为米芾赏石“四字诀”的新奇立论,谈了我的不同看法,现再就张教授在其《从米芾赏石理论所应得的启示》(以下简称为《启示》)一文中的另一段论述,即:米芾“继承前贤如屈原‘怀沙以咏志’,寄石以报国的艺术思维”。谈谈我的不同看法,再与张源教授作进一步商榷。
要了解屈原“怀沙以咏志、寄石以报国的艺术思维”,首先必须要对屈原有一个准确无误的大致了解。
屈原,是中国人非常熟悉的一位前贤,每年的端午节,国人都要划龙舟,吃粽子,以示对这位伟大爱国诗人的纪念,因为,远在距今2288年的五月初五,屈原在湖南的汩罗,怀抱大石投江自尽……
屈原(公元前339—前278年)战国楚人,楚怀王时(公元前328—前299年)官至左徒(史官)、三闾大夫(三姓的公族大夫。三姓指楚国屈、景、昭三大贵族之姓)。屈原参议国事、主张变法图强,彰明法度、举贤授能,联齐抗秦,后遭到怀王次子子兰及大夫上官、大臣靳尚等人的谗言而去职,在怀王长子顷襄王(公元前298—前263年)即位后,重用其弟子兰为令尹,更将屈原放逐,致使其流浪于沅、湘之域达九年,在这九年的放逐中,屈原在长期接近平民生活后,对黑暗的现实愈加不满,因楚国政治的日益腐败,终使国都纪郢(今湖北江陵)被秦兵所破,顷襄王被迫迁都于陈。屈原感到自己无力挽救祖国的危亡,更深知自己的政治理想已无法实现,遂于纪郢被破的当年——顷襄王21年(公元前278年)农历五月初五,抱石沉入汩罗江自尽。
在对屈原的一生有了一个简明的了解之后,让我们回到《启示》一文中所言的“屈原‘怀沙以咏志’,寄石以报国的艺术思维”论述中来。
一、“怀沙以咏志”。应当是指屈原在其著《九章》中之第五篇《怀沙》赋。
据司马迁《史记·屈原列传》中述:“……乃作《怀沙》之赋。于是怀石,遂自投汩罗以死”。所谓“怀沙”,其含义在《楚辞》学术界中曾有过两种不同的说解,一说是指屈原“怀抱沙石”投汩罗江自尽,二说是指“怀念长沙”。据蒋骥所著《山带阁注楚辞》中释:“沙”为古地名,即今汩罗江一带,为古长沙地域。屈原此篇《怀沙》,正是他在被流放沅、湘地域时所作,因此,《怀沙》之意实乃“怀念长沙”。其命题之意如其《九章》中的另一篇《哀郢》赋大致相同,是屈原在倾诉自己对祖国念念不忘的缠绵情怀及对自己遭谗被疏,忠不被用的悲哀伤感,因此,《楚辞》学术界对《怀沙》赋的题解,多倾向于后说即“怀念长沙”,而很少倾向于“怀抱沙石”之说,这点,我们可以从《楚辞》的诸多不同版本及权威辞书——《辞海》中得以证实,对《怀沙》的这个定论,当不容置疑。
二、“寄石以报国”,应当是指屈原怀抱石头投汩罗江自尽一事。
从此句的句式结构、音律平仄来看,应当是与上句“怀沙以咏志”对仗的一个下句。由此便可推断出上句之“怀沙”乃是“怀抱沙石”之意,因为只有此意,方可与下句“寄石”相对,虽然史上对“怀沙”亦有过“怀抱沙石”之释,但大多版本包括权威定论都已摈异“怀抱沙石”之说而采用“怀念长沙”之说,这点,作为教授应当是心知肚明的。然而为了与下句“寄石”含义相通,张源教授断然弃用“定论”而用“另论”,这就正如常言所说的:实乃不得以而为之了。个中的艰难抉择,当可理解,但不可理解的倒是“寄石以报国”一句。
所谓“寄石以报国”,应当是指将自己的爱国情怀寄托于石中,是借助石来表达自己的拳拳报国之心。那么,这件被委以重任之石,又是什么石呢?它究竟是以什么样的形体或内涵而被屈原委以“报国”的重任呢?纵观屈原生前所著“骚、歌、问、章”诸篇及后人对屈原的论述中,却从未见有任何此类记载。那么这件屈原沉江时怀抱的石头,就应当不会是一件“瘦、皱、漏、透”、可供赏玩的奇石了,它应当是一件屈原能抱得动的汩罗江畔的普通石头,而屈原抱此石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自己能迅速地沉入江底而不会浮起,此石应当只能视为屈原沉江的一件“工具”,而决不是如教授所言的“寄托报国情怀”的特殊物件。当然,如果屈原在生前所著中曾有过对石的赞誉或者有过对石的正面描述,那教授“寄石以报国 ”的论点尚可视为有些许依据,但问题是纵观屈原生前所留下的二十五篇文章中,均未见有对石的赞美之词或正面描述。仅是在其中四篇中各有一句涉及“石”的句子,其余二十一篇均未有一个“石”字,而涉及到石字的这四篇文中也并非是对石的赞美,更未见什么“寄石托情”的描述,下面,就将这四篇文中含有“石”字的句、段,释、析如下:
1、《九歌》中《山鬼》篇:
“采三秀兮於山间,石磊磊兮葛蔓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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