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的名称为“世界华人观赏石协会”。英文:【AWCT·ING·WNM】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与世界观赏石行业有关的企业、单位和观赏石爱好者自愿结成的世界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为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团结世界华人中从事赏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坚持继承与创新结合,普及与提高结合,科学与艺术结合,文化与经济结合的原则,加强全球性的交流与合作、为推动世界华人观赏石事业和产业健康发展服务。本协会遵守相关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澳门政府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民政署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协会住所设于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00E号第一国际商业中心16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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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协会的主要任务是发挥在观赏石企业、事业单位和政府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行业自律,贯彻观赏石行业的相关政策和法规,推动科技兴业与科学管理,发挥服务功能,促进世界华人观赏石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为观赏石行业服务;二是加强观赏石行业的自律、协调和维护广大会员的合法权益;三是协助政府部门加强对观赏石行业的管理;四是促进地区间、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具体是: (一)组织调查全球观赏石资源的分布,评价其赋存条件,促进有序开发,加强保护和利用,为发掘新资源、发展经济服务。 (二)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组织、协调、参与国际、国内观赏石展览活动,不断提高其科学、艺术和思想水平,普及观赏石科学文化知识。 (三)积极倡导和协助具备条件的地区建立观赏石博物馆、陈列馆和观赏石园,为当地文化建设和旅游景点发展服务,为科学普及和发展旅游事业服务。 (四)支持和协助各地开辟或发展观赏石市场,促进观赏石市场的健康发展,为发展经济服务。 (五)大力促进观赏石文化事业和产业的发展与繁荣,开展国际观赏石文化交流,吸取世界各国观赏石的成果与经验,扩大中国优秀传统赏石文化在国际上的传播和影响。 (六)重视学科建设,组织和倡导观赏石学术理论研究,努力提高观赏石鉴赏、鉴评水平,建立、完善观赏石理论体系。 (七)组织开展与观赏石行业有关的培训,完善培训教材,充实业内人员的观赏石业务基础知识,提升观赏石收藏、营销、研究水平。 (八)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参与建立与完善全国观赏石鉴评标准体系,指导观赏石鉴评工作,组织观赏石鉴评专家的考核和认定。 (九)受政府有关部门的委托,参与各国观赏石事业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研究,组织调研,提出建议,并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十)组织观赏石界团体、企业、事业、科研、教学单位的交流,努力提高科技进步和管理水平;促进政府与观赏石行业的联系,起好桥梁和纽带作用。 (十一)组织建立网站和全球观赏石信息系统(数据库),为世界观赏石行业及观赏石爱好者开展信息交流,咨询服务等提供平台。 (十二)收集、整理、分析、研究各国观赏石的经济技术信息,根据授权开展相关统计,编辑出版观赏石方面的图书、杂志、报纸,宣传中国政府对观赏石行业的政策,及时反映行业的动态和经验。 (十三)反映会员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十四)搞好协会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强化服务意识,提供有关专项服务。 (十五)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其他任务等。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本协会会员有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第八条:入会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热爱观赏石事业、具有相关专业知识; (四)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第九条: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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