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肉形石的鉴赏要点和鉴评标准是我多年来关注、琢磨的一个课题。为此我作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和相关学科资料的查询工作。在此基础上,斗胆搞出了《刍议》这样一个文稿。在此文草拟过程中,同时得到了中国观赏石协会专家王纪民、清华大学教授温庆博、上海观赏石协会副会长俞莹等人的指导与支持。但因笔者水平所限,文中的一些观点难免有失偏颇。期望借“爱石日”活动之机,抛砖引玉,聆听赏石界专家老师和各位同仁的真知灼见,之后一并吸纳继续完善这个课题。(此文已经刊发于《中国赏石》2014年第5期。《鉴石》杂志2014年第6期)
这几年,国内赏玩收藏肉形石的人越来越多。为此,探讨、拟定、交流、统一肉形石的鉴评标准,日益显得迫切而重要。现就肉形石欣赏要点及鉴评标准谈几点个人的看法和建议,以管窥之见贻笑于方家同仁,意在抛砖引玉。
一、研究“肉形石鉴评标准”的意义
1、添补边缘种类观赏石鉴评的空白。2007年9月国土资源部颁布的《观赏石鉴评标准》(以下简称“行业标准”或“H标准”)将观赏石分为五类,造型石、图纹石、矿物晶体、化石和特种石(以下简称H五类)。2014年2月中国观赏石协会在进一步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又通过了新的《观赏石鉴评标准》(国标报批稿,以下简称“G标准”),将观赏石分为岩石类观赏石、矿物晶体、化石、陨石、特种石(以下简称G五类)。但这两个标准与鉴评工作的实际需要还有一些差距与脱节。我国地大物博,观赏石资源丰富,种类繁多、特色各异。有些奇石呈现出多个类别观赏石的特征。如灵璧纹石的精品,有的既有造型石的形状,也有图纹石的纹理,还有质色石味道。不论是“H五类”的分类办法,还是“G五类”的划分办法,都是在宏观角度上去指导鉴赏,难以准确地与地区具体的石种对应。这就使观赏石的类别区分过程中,呈现出一种“边缘化”的现象。肉形石同样也如此,不论是按造型石还是按图纹石的标准对其鉴评,都有局限性。在其造型物状具象肉的同时,其皮、膘、肉分明的层次纹理更具有图纹石的特征(如图1)。
所以,对于这些同时具有两个以上石种特征的边缘类石种,建议应该在G标的大框架之下,根据具体情况,研究制定相应的鉴评标准。
2、助推石展石市的健康规范发展。近年来,全国各地的石展中,随着“赏食”——赏石文化的发展,奇石宴频频亮相各地展会(如图2)。北有“满汉全席”,南有“华夏盛宴”。其它各种名目的石头宴也层出不穷。俗话说:“无鱼不成席,没肉难成宴”。肉形石当之无愧地成为各类“全席”、“盛宴”的主角。与此同时,也有不少肉形石是单独送展的。但各地石展中多是针对主流参展石鉴评,对肉形石的鉴评标准不够具体,更谈不上鉴评标准一致趋同的共识。因为缺乏公开统一的鉴评标准,对同一块肉石,往往二者见仁、智者见智。在市场上则表现为肉石价格的紊乱,不利于市场的规范发展。
3、指导石友少走弯路。在现实中,我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个别石友偏爱本地的肉石品种,总觉得自己家乡的肉石好,外地的肉石都是次劣品。对本地的肉石褒扬有余捧艮有加,对外地的肉石则不屑一顾。其实,各地的肉形石都各有千秋,各有自身的特点和特色,并无明显的高下优劣之分。真正但能够让大家公认的、品相一流精品(如图3),相对来说都很珍稀,也很难得。
笔者认识一个石友,因对肉形石的鉴赏要点缺乏必要的认知和了解,刚刚入门就花大价钱买了块品相很一般的肉石,后悔莫及,发誓从此不再玩石头。结果把赏心悦目的“玩石”闹成了添堵败兴的怄心事。
二、肉形石鉴评的应该遵循的原则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没有正确的理论指导和科学的工作方法,就不可能拿出一个让大多数人广为接受的方案。笔者认为,探索拟定以肉形石为主题石种的鉴评标准,应该考虑到的要素会有很多。但从宏观上考虑,应该遵循以下三条原则:
1、以部颁标准为依据。 2007年9月14日国土资源部颁布了《中国观赏石鉴评标准》,是我国有史以来第一个专门针对观赏石提出的全国统一的鉴评标准。该《标准》对观赏石的概念和分类、鉴评要素、分值权重等基础性的问题作了明确规定,统一了全国各地的奇石鉴评工作,解决了多年来观赏石鉴评实践中众说纷纭、标准不一的问题,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指导性。这里面凝聚了很多学者专家的心血和智慧。其重要意义相当于《宪法》在法律框架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正如国家在制定其它专业性法律时必须以不违背母法——《宪法》精神的为前提一样,我们在制定其它任何种类的观赏石鉴评标准时,必须都要以部颁标准为依据,在部颁标准的框架内进行。决不能绕开赏石界普遍公认的标准,另起炉灶重搞一套。如果说非要那样搞,广大石友不认可,实际上也行不通。
但勿庸讳言,任何法规政策、制度标准,都需要在实践摸索中不断地调整、充实、完善。2014年年初中国观赏石协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了G《标准》的报批稿。G《标准》对观赏石的概念分类、鉴评要素、分值权重等进行重新调整。特别是将岩石类观赏石的鉴评分为“自然要素(60分)”和“人文要素(40分)”两个部分。笔者已经注意到了这一点。个人认为这是非常科学的。所以笔者在草拟“肉形石鉴评标准”时,是以G《标准》为依据的。
2、以审美规律为指导。当代美学家王朝闻在其《石道因缘》中所讲的:“因为每个人的审美经验不同,爱好也有习惯性,这些审美个体对石美的爱,必然会出现着重点不同的选择。”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仁者乐山,智者乐水。为此,研究观赏石鉴评标准的过程,实质上是探讨观赏者(审美主体)和观赏石(审美客体)之间审美规律的过程,目的是要从众多的个体审美体验中找出大家普遍认同的审美共识。笔者认为,在鉴评肉形石时同样如此,要从审美实践出发,充分考虑美学的基本规律和主要内容。
一是自然美。西方美学家赫尔德认为:“任何自然的物品都有自身的美。”我国古代美学家也持同样的观点。明末清初著名学者叶燮在其代表作《原诗》中说:“凡物之美者,盈天地之间皆是也。”自然美在于事物本身的属性,如形状、颜色、体积、以及对称、和谐等。肉形石的自然美,除了符合G《标准》在质、形、色、纹方面的共性要求之外,还有特殊的审美取向,主要体现在视觉和味觉方面。如圆润要好于僵直(如图4,图5)、规整要好于畸形、殷红要好于灰暗、焦黄要好于黑绿、熟软要好于生硬、绵烂要好于塞牙等等。所以,在肉形石的鉴评实践中,既要考虑其天然要素的普遍性,又要考虑其特殊性。